認真的立委 未來一定是正義 溫暖ㄟ新好市長
做到了!
今天三讀通過我與鄭寶清、李彥秀等的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》修正案,將電競正式納入「運動產業」!
今年二月,我及立院不分黨派的同仁與唐鳳政委一起為電競大聲疾呼,並在去年12月赴行政院拜訪林全及各部會,談電競運動的發展。
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後,電競以「電子競技運動業」之名,正式納入「運動產業」。不但將電子競技運動納入運動項目加以管理,更能有效率地整合運用所有資源,用於運動選手培育、教練聘用以及經費之補助,並扶植成為具有高產值之產業。
謝謝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的努力與感謝,未來,我也仍會繼續為電競選手及環境設想,讓台灣電競環境更健全、產業更有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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